善是精神的契约
1935年,在纽约市一个最贫困最脏乱地区的法庭上,一名老妇人因偷窃面包正被审问。老妇人头发凌乱,手在微微发抖,嗫嚅着说:“原谅我。我需要面包,来喂养我那几个饿得直哭的孙儿,他们好几天没吃东西了……”她抬手去抹眼角的泪水。法官依然冷若冰霜,当庭宣称:“我必须秉公办事,你可以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者10天的拘役。”
判决宣布后,时任纽约市长的拉瓜地亚从旁听席上站起来,脱下帽子,放进5美元,然后向其他人说:“现在,请诸位每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,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,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喂养孙儿的城市。”旁听席上的每个人闻之动颜,认认真真地捐出了50美分。
按理说,一个老妇人偷窃面包被罚款,与外人何干?拉瓜地亚说得明白——为我们的冷漠付费。他告诉我们,人和人之间,并非孤立无关的;人来到这世间,作为社会的动物,是订有契约的:物质利益的来往,有法律的契约;行为生活的交往,有精神的契约。
善,并不仅仅是一种与冷漠、奸诈、残忍、自私自利相对的一种品质,还是一种精神的契约。
我想起一位名叫马丁·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,他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了一首短诗:在德国,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;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不是犹太人;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,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是新教教徒;最后他们奔我而来,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。这正是背弃精神契约的最终结局。
人生在世,谁都有可能遭遇危难和困境,谁都有可能成为弱者,如果我们在别人危急的时候不援手,谁能担保自己不会吞咽孤立无援的苦果?
人心只有向善,才能被阳光照耀,所以善的契约才在世界普遍存在。懂得珍惜这种契约的人是高贵的。懂得为冷漠付费的人是明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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